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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县“四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3-31 08:29:3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县把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的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基本方向和框架体系,抓紧制定本部门具体操作办法,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抓好试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财政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督查,取得实效。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发现先进经验,挖掘工作典型,在全县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要求各试点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以加强公众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落实,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相关分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对县政府已经确定的试点领域、行业的试点项目,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取得实效。要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相关要求,经验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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