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县推行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3-27 10:57:58 来源:贵州日报
3月16日,盘县正式启动政府向村(居)民委员会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村(居)民委员会购买服务的机制,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村(居)民依法自治。
据悉,盘县选取了计划生育、禁毒工作、社会稳定、“四创”工作共4个服务管理项目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并计划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通过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可以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将县、镇两级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公益性工作逐步转移、授权、委托或者外包给村(居)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促进社会治理由“政府单独治理”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
盘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杜军表示,此举能实现政府由“养人”向“办事”的转变,整合各项资金,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用有限的钱,办更多的事、办更好的事,逐步理顺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我服务、市场化服务的职能边界,建立高效的公共管理体制机制。
据悉,盘县将按照“费随事转,以事定费”的原则,落实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平均每个村(居)每年安排专项购买经费37.5万元,根据各项购买事项权重划分档次:计生工作占40%、禁毒工作占30%、社会稳定工作占20%、“四创”工作占10%。购买服务费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提高村(居)干部、网格管理员报酬,按照封顶原则,村支书、主任报酬最高可达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村干部最高可达每人每月3000元,网格管理员最高可达每人每月2000元,购买服务资金每季度考核验收后由乡镇(街道)一次性发放。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四川绵竹政府购买服务增幅明显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