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购买文化产品折扣将更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文化消费的省级地方政策。昨天,市文资办召开该政策解读座谈会,详解《意见》利民利企的具体做法。根据《意见》提出的扶持政策,市民日后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折扣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文化消费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2014年北京人均GDP达1.59万美元/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实际增长7.2%和8.6%,而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由2012年的10.3%提高到2014年的11.3%,呈上升趋势。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也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市发改委、市金融局、市文资办、市文化局、市商委等23个政府部门联合为扩大文化消费提供五项政策支持,即优化文化消费发展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文化消费金融服务、强化文化消费权益保护、积极支持文化消费项目建设。在这些政策的保障下,希望到2020年,北京文化消费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文化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以上。
从补“单位”变成补“座位”
在《意见》所有政策中,与市民关系最密切的便是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式和途径——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也就是从补“单位”变成了补“座位”。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过去为鼓励文化产品的生产,财政资金会直接补贴院团、文化公司、影视公司,但生产出来的产品到底满足了多少人的文化需求很难预知。现在,财政资金改为支持这些文化产品降低售价,以更大的折扣吸引消费者,再把折扣部分的损失补给文化企业。
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肯于花钱买票的消费者头上,更有利于行业的良性适度竞争,也形成了奖励扶持资金与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新机制。
“一站式”文化场所有补贴
在商场购物之余,还可以看电影、观演出、赏展览、滑冰;或者在剧场看演出的同时,还可以顺便参加读书沙龙、才艺培训,这样的愿望也许很快就可以实现。
未来五年,北京促进文化消费的任务之一,就是拓展文化消费空间,尤其鼓励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业内也将这类消费场所称为文化综合消费中心。为了鼓励文化消费,《意见》将为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含配建)的文化消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那些原本基础就好、消费氛围浓厚、经营活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或特色街区,若要升级、优化其配套基础设施,也可以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不能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此外,那些希望将废旧厂房改建为文化消费空间的企业,也可以获得简化土地变更手续的支持。此举将极大刺激文化综合消费中心的建设。
促金融创新让消费更便捷
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很多消费者反映购买文化服务还不是特别方便,难以做到随时随地就能支付。
为了让市民在花钱买文化产品时更方便,《意见》特别提出,要在加强文化消费金融服务方面给予支持。北京多个部门将出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领域的支付结算系统,拓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方面消费信贷业务,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发移动支付系统,鼓励和扶持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等,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满足市民的需求。
市文资办负责人表示,《意见》中涉及的23个政府部门还将联手展开研究,尽快出台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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