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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厦门市委建议家政业应尽早立法

作者:厦门网 发布于:2015-02-06 13:50: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当前,厦门市城市居民家庭对家政服务需求旺盛,已达家庭总数的70%。对家政服务需求的种类也呈多样化,特别是“高端家政”更是供不应求。为此,民盟厦门市委提出提案建议,厦门市应尽早为行业立法,统一行业划分、规范行业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家庭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行业扶持,重视从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家政业发展不均衡

  当前,厦门市家政服务企业运营模式主要为中介型家政服务企业和员工制混合型家政服务企业。据商务局统计,目前厦门市注册登记的各类家庭服务企业有50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但与市场需求差距巨大。2013年家政服务业的营业额超过35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占行业数20%以上,成长性极好。

  家政服务是家庭服务中的一种业态,目前这一行业发展不均衡。政府有培训扶持的家庭服务业岗位少,目前只有育婴师、月嫂、家政护理员的扶持培训岗位。此外,厦门市政府扶持的培训主要以脱产集中式学习考试为主,这样的模式,已经从事家政服务业,需要提升技能的从业者难以享受到,而事实上,这部分人群才是厦门家政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另外家庭服务从业者身份地位低微,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可设立社区家政便民点

  提案建议,厦门市应为行业尽早“立法”,促进行业发展。加大扶持,将家庭服务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将部分服务性、公益性的职能交给那些有着良好信誉、管理规范、运作经验较为成熟的家庭服务机构承接,如老年公寓、社区养老、社区家政服务等。加大对实行员工制管理模式家政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方式可包括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免征营业税;对推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公司,给予适当的社保补贴扶持,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负担;对企业建立相关内部培训基地给予相应的场所及经费支持;支持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培训试点或基地,纳入全市的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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