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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福海县政府采购依法实施“阳光作业”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5:35:11 来源:亚心网

  年初以来,福海县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实现“阳光作业”,推动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进程,取得了显着经济、社会效益。


  10月21日,笔者从福海县采购办了解到,1至9月,福海县政府采购累计开展247批次,采购项目预算15810.07万元,14142.32万元,节约资金1667.75万元,节约率为10.55%。


  该县从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做起,建立完善各项规范性制度,先后出台了《福海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福海县政府采购回访制度》、《福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办法》,强化依法采购观念理念。明确了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提高了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有序操作奠定了基础。


  另外采购办还注重市场调查,先考察,后采购,对一些专业领域的专业设备,不仅了解市场,还邀请专家论证,多种渠道掌握产品的技术要求、性能参数等,确保采购放心产品。在具体采购过程中,科学评标,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同时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每一笔政府采购业务都在地区级或县级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做到了采购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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