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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法律服务列入政采计划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5:11: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云南省民政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法律服务将被列入政府采购计划。

  《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加强云南民政法治建设五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要努力形成民政立法的“三个一批”长效有序发展机制。即全省民政部门要着眼于民政工作发展,对已经成熟的法规规章积极争取法制部门立项一批;对于具备立法条件的,储备一批;对于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急需的,主动调研一批。二是要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四是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五是要加强民政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州(市)政府民政部门全部独立设置法制机构,推动重点县(市)民政部门普遍设置法制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普遍建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立法创制、行政决策、复议应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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