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就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王司长,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注意到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而且力度不断增强。请问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预计将有怎样的效果?2015-08-21 13:10:32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答记者问。
[王建凡]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0%以上,而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政策都把中小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各位媒体朋友可能注意到了,近几年,国家每年都在出新政策,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财政支出方面的政策,都把鼓励小微企业放在突出位置上。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年来,财政部围绕国务院“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心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政策组合。2015-08-21 13:10:52
[王建凡](1)采取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次又将减半征税优惠范围扩大到了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二是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2014年10月起予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三是在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同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低至3%。小规模纳税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四是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给予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五是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营业税免税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政策的优惠范围,由5万元提高到10万。2015-08-21 13:11:08
[王建凡](2)实施了普遍性降费措施。我们在陆续清理规范各种收费的基础上,在保留的收费项目里面对小微企业予以定期减免。具体包括:一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4项政府性基金。三是对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20人)的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测算,减免上述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和基金,每年约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100多亿元。2015-08-21 1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