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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宝安与龙华分区引发历史遗留债务纠纷

中标政采项目招标款拖4年没拿到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09:58:5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启程公司中标的只是其中一个较小的项目。同一批招标的街道中,就包括沙井、大浪、西乡、龙华、福永、石岩、观澜共七个街道。而2011年12月30日,龙华新区从原有的宝安区划分出来并宣布成立,大浪、龙华、观澜街道随之由龙华新区进行管辖。据启程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余中标龙华、观澜两个街道采购项目的公司也有可能面临同样的情况。

 

中标通知书2.jpg

 

  律师说法

 

  政府应支付采购款项然后再进行内部协调

 

  一项金额并不庞大的采购款,却因行政机构的分立引发四年讨债拉锯战。目前涉事的两个区均表示需要协调沟通来决定由谁支付。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资深行政律师梅春来分析,龙华新区从原来的宝安区分离出来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政府行政机构原有职权的继承和分立。那么,现在涉及到的问题是,之前大浪街道隶属于宝安区,后来由于行政机构职能的分立,大浪街道划至龙华新区管辖,宝安区政府与龙华新区就大浪街道的管辖权进行了实际分立。因此,对大浪街道的行政管理职权均由龙华新区来继承和行使。根据目前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到这个采购招标引起的政府采购项目下的培训款纠纷问题,这部分款项也应当随之转移至龙华新区承担。

 

  另外,如果宝安区原来的40万元政府采购款尚未及时移交至龙华新区,由于分区导致引发履行义务纠纷后,这种情况下宝安区政府应及时将这40万元移交至龙华新区。但是,这种移交仅仅是宝安区与龙华新区内部之间行政管理范围。即使龙华新区没有及时收到宝安区这笔移交的款项,龙华新区也负有先行向这家公司支付招标款的义务,支付以后则是宝安与龙华新区之间进行内部协调。因此,不能以款项没有移交,就拒绝履行应当支付的政府采购款项。

 

  采写:南都记者 易海军

  摄影:南都记者 陈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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