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案注重信息化支撑
一位参加论坛的人士认为,本质上,招标采购监管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效能问题,即能否采购到最适应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规范操作问题,即招标采购行为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要评判这两个问题的实施情况,必须有大量的、实时动态的交易基础信息和交易过程信息做基础。”该人士称。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互联网+”的理念开始深刻影响各行各业,也给招标采购领域吹进一股新风,为招标采购解决部门分割、行业垄断、重复建设、监管提效带来了全新的理念。
“电子招标投标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电子招标投标能够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透明化监管,有利于防止招标投标信息不公开、不聚合、不对称而产生的监督失效、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林念修认为,电子招标采购所具有的实时动态、全程留痕、永久可追溯的特性,能够推动招标投标从现场检查、静态监管、分业监督,到随机抽查、动态监督和部门协同的转变,提高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朱建元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电子化招标投标激发了市场监督的活力,将成为比行政监督更经济、更有效的监督力量。”
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胡志高表示,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后,将面向全国1300个电子化招标交易平台开展数据对接,全国电子化招标管理格局将由各自为战的信息孤岛局面,转变为信息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共享格局。
公共服务平台扮演信息枢纽角色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开通仪式是论坛的重要议程。该平台准备了4年时间,建设历时2年,将于今年9月正式上线。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划,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年底,架构基本完成;2017年年底,力争项目电子化招标率达到70%;2018年年底,拟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部纳入电子招标体系。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七部门印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做了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互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依据该《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顶层监管平台、中间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底层交易平台,最终形成一个电子化招投标三层级体系。
“目前,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认识还不到位、有些平台功能定位不准、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招标投标深入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李亢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重点做好编制“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共五项工作。
参加论坛的嘉宾代表普遍认为,以“互联、开放、共享、透明”为服务宗旨的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未来我国的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与监督平台之间、在各地区各行业平台之间、在各个交易平台之间,将扮演重要的信息联系枢纽角色。(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