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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手海关总署 促政府采购查验服务改革

作者:黎娴整理 发布于:2015-07-20 14:20: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7月18日上午,广东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广州召开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稳增长有关惠企政策专题工作会议,加快推动国家外贸惠企政策落实,在全省口岸全面推开政府采购查验服务改革。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海关总署副署长吕滨,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招玉芳主持会议。

 
  朱小丹表示,《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柜、仓储费用”。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中央财政负担实施方案未出台前,通过财政垫资的方式,支持配合驻粤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在该省口岸先行实施这项惠企政策。当前,要尽快在全省口岸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查验服务改革,由省市财政分别垫资推进此项改革,规范查验的收费标准、业务流程和支付方式,加快制定省级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希望各有关部门和驻粤海关、口岸部门继续探索完善政府采购查验服务的运行机制。
 
  吕滨代表海关总署对广东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给予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广东省积极落实外贸惠企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动政府采购查验服务改革,抓住了机遇,抢占了先机,必将为广东通关便利化、外贸平稳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海关总署和省内各海关将继续全力支持广东推进落实外贸惠企政策和外贸提质增效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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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
 
  前不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正式实施“政府购买查验服务”。这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重大举措,在全国率先实施的通关贸易便利化措施。
 
  何谓海关查验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海关查验过程中,监管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拖运集装箱至地磅位置实施过磅作业、对集装箱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进出口企业需要向口岸经营单位支付相应费用。实施政府购买查验服务,意味着相关货物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向码头经营单位支付吊装、移位、仓储等查验服务费用,改为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
 
  该项措施的实施,减轻了进出口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将对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形成吸引集聚效应,进一步促进通关贸易便利化,是广州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我们企业代理进口的货物有木浆、钢板等,出于进出口管理等要求,需要一定的查验率,但发现问题的比例非常低。此次试点,我们这类企业无疑是最大受惠者。现在我们向码头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约500元/柜,试点后每票货物将节约成本1500元~4500元。”广州市信诚物流有限公司报关主管黄经理说,“仅今年上半年,我们涉及查验没有问题的查验服务费用达到约30万元,今后这笔费用就省下来啦!”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服务费用均能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红利。对于经海关查验发现问题的进出口货物,其涉及的查验服务费用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仍然由企业自行承担。此举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确保绝大部分守法经营的进出口企业最大程度享受相关便利。
 
  下一步,政府采购查验服务费用还将继续优化完善具体运作,叠加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的其他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释放政策红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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