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举措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
作者: 发布于:2017-08-04 09:36:0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促进区直部门编细编实预算,近日,广西财政厅在部署自治区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应用,提出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五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进度结果应用。对2016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仍未使用的,将按未使用部分金额的50%扣减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
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结果应用。对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综合进度2016年1—11月、1—12月及2017年1—6月、1—9月低于绩效考核最低要求的,按照《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桂财库〔2017〕46号)的规定相应扣减2018年部门预算。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16年项目绩效再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结果应用。对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收回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6〕19号)的有关规定,由财政厅按季下文核减预算指标,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各部门不得自行调整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五是加强人大、审计、财政监督、巡视结果应用。对各级人大、审计、财政监督、巡视等发现2016—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相应扣减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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