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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

作者: 发布于:2017-07-07 11:24:44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黄坤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秘书长: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委 员:

  (一)部门委员
  郑泽光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陈改户  国家民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德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吴尚之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甄占民  中央党校副校长
  张宏志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张 杰  中科院副院长
  张 江  社科院副院长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长
  徐延豪  中国科协副主席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 敏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 湛  江苏省原副省长
  王荣华  教授、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韦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
  韦建桦  教授、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
  田心铭  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宁中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原校长
  仲呈祥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大为  教授、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原主任
  杨 河  教授、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李 烈  正高级教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
  李 捷  研究员、求是杂志社社长
  吴岳良  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张文显  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林 岗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
  房 喻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
  钟秉枢  教授、首都体育学院院长
  顾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党组成员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董 奇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韩 震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潘云鹤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长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


  部门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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