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严禁水库、水电站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防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安排部署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要求确保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防洪安全,保证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入汛以来,南方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河流发生超警洪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近日,国家防办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要求确保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防洪安全,保证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通知提出6条要求,一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公布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逐库逐站逐个环节落实责任,细化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职责,加强新任职责任人的上岗培训,提高调度运用、应急抢险等指挥决策水平,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消险措施。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水库、水电站对大坝、泄洪建筑物、监测、预警、调度等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面消除度汛安全隐患,相关水库、水电站要按期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全面恢复防洪减灾能力。
三要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安全保障。要规范完善水库、水电站管理体制机制,配备专职管护人员,制定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和病险水库、水电站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四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置。要加强联系协作,完善预警通信系统和发布机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提前发布重要预警信息。
五要完善应急方案预案,有效处置应对。要完善水库、水电站实时监测系统,尽快实现水库信息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险情发生后,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切实避免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相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制定抢险方案,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视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现场协助指导。
六要加强工程科学调度,发挥综合效益。要加强日常会商,加强洪水监测预报和来水分析研判,实施精细化调度。要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兼顾防洪保安和蓄水兴利,科学合理制定调度方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监督,确保水库、水电站运行安全,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