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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PPP项目2016年一季度进度通报

作者:道PPP 发布于:2016-05-03 17:19: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一季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呈现出地方申报项目较多,国家示范项目推进较快,项目覆盖领域较广,方案编制质量持续提高,社会资本合作意愿积极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内蒙古财政厅(工作动态·第3期)  


  2016年一季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呈现出地方申报项目较多,国家示范项目推进较快,项目覆盖领域较广,方案编制质量持续提高,社会资本合作意愿积极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PPP项目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区进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项目(以下简称入库项目)382个,涉及16个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总投资3136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列全国第七位和第八位。其中,新建项目322个,投资2731亿元,占项目总数的84%、投资总额的87%;存量项目60个,总投资405亿元,占项目总数的16%、投资总额的13%。入库项目中,国家级示范项目9个,总投资近500亿元,自治区推介项目82个,总投资 510亿元,盟市以下入库项目291个,总投资 2126亿元。


  从入库项目情况看,赤峰市(145个)、乌海市(107个)、兴安盟(48个)项目数量位居全区前列,呼伦贝尔市(5个)、阿拉善盟(4个)、巴彦淖尔市(2个)项目数量较少;乌海市(1046亿元)、赤峰市(559亿元)、呼和浩特市(402亿元)的投资额位居全区前列,锡林郭勒盟(16亿元)、呼伦贝尔市(12亿元)、阿拉善盟(8亿元)项目投资额相对较少。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保障性安居工程、片区开发、水利建设、旅游、文化等8个领域,占项目总数和总投资的83%和 86%。其中,市政工程项目112个,投资金额816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2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56个,投资金额465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14%;交通运输项目56个,投资金额750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23%;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9个,投资金额255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8%;片区开发项目14个,投资金额307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9%;水利建设项目13个,投资金额81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2%;旅游项目29个,投资金额75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2%;文化项目19个,投资金额83亿元,占全区项目总投资的2%。


  从推介项目级次看,自治区公开向社会推荐了91个项目,总投资1010亿元,存量项目31个,新建项目60个,其中政府投资185亿元,引入社会资本投资365亿元,金融机构融资460亿元。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共计9个项目入选国家PPP示范项目, 总投资近500亿元,涉及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市政工程、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6个公共服务领域。


  从国家示范项目地区分布看,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356亿元)、“塞外安康新居”和“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建设项目(29亿元)、托克托县燃气利用工程(2亿元)3个项目总投资387亿元,包头市新都市区医院建设项目(10亿元)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8亿元)2个项目总投资28亿元,赤峰市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至乌兰布统高速路项目(62亿元)和三座店水利枢纽中心城区引供水工程(5亿元)2个项目总投资67亿元,鄂尔多斯市哈头才当至康巴什新区供水工程总投资16亿元、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东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


  二、国家示范和自治区推介项目进展情况及特点


  (一)采购社会资本和签约落地的项目呈稳步增长态势。截至3月底,全区91个国家示范和自治区推介项目中,有8个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了合作协议,22个项目进入社会资本采购阶段(11个项目发布了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6个项目正式发布了社会资本采购公告,5个项目采购环节已经结束等待签订合同),进入执行和采购阶段的项目个数占推介项目总数的32%,进入执行和采购阶段的项目总投资达569.7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6%。61个项目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PPP项目入库评审,向社会推介。今年初,自治区要求各盟市制定项目落地计划,从盟市报送的情况看,2016年预计有40个项目签约落地,项目落地率为44%,其中,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项目计划落地率较高,达到75%。


  (二)盟市项目分布和推进情况不够均衡。从国家示范和自治区推介的项目个数看,兴安盟(29个)、鄂尔多斯市(10个)、呼和浩特市(8个)、赤峰市(8个)项目位居全区前列,个别盟市示范及推介项目较少,如巴彦淖尔市1个项目,锡林勒盟没有项目;从示范和推介项目投资额来看,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分别以390亿元、160亿元、156亿元位居全区前列,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投资规模较小;从项目推进情况看,进入项目执行阶段的项目有8个。其中,乌海市3个,占38%,鄂尔多斯市2个,占25%,呼和浩特市、通辽市、满洲里市各1个,各占12%;进入采购阶段的项目有22个。其中,呼和浩特市7个,占32%,包头市5个,占5%,赤峰市3个,占14%,兴安盟、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各2个,各占9%,阿拉善盟1个,占4%。


  总的来看,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项目推进速度较快,这主要得益于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对PPP工作做了专门批示,“推动PPP项目有效开展,我个人认为有以下三个关键环节要抓住,一是要有合适的PPP项目,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PPP;二是要有合适的社会资本合作者,这件事做起来也很难,既要选择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同时又非常适合想要合作的这个项目,包括从技术到建设到运营;三是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有一个团队认真来做这件事。望从这三个方面加强我们的工作,推动PPP项目在我市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赤峰市委书记毕力夫在PPP工作推进过程中指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英明之举,我们要借财政部、自治区大力推进PPP工作之际,完善我市的做法,力争更多项目落地”,并亲自带队赴财政部PPP中心研究项目推进相关事宜。乌海市政府、兴安盟行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PPP工作。


  (三)项目涉及行业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全区91个推介项目,涉及12个公共服务领域,其中市政工程项目29个,投资金额529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24个,投资金额84亿元,交通运输项目11个,投资金额190亿元。国家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的农业、林业、能源、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项目相对较少,尤其是农业、林业、能源领域还没有示范及推介项目。


  三、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观念需进一步转变。有些地方简单地将PPP理解为一种融资工具,直接影响了项目能否规范实施和持续运营。如,个别地区政府授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拟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对PPP基本概念的把握都不到位。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将竞争性领域项目作为PPP项目申报,超出了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范畴。


  (二)机构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PPP工作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技术要求高,涉及行业标准、财务测算、政府采购、法律合同等多个方面,需要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系统操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10个盟市财政局成立了公共投资科或PPP中心,但人员较少,职能尚未理顺,机构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三)个别PPP项目运作不规范。从入库项目情况看,PPP项目数量较多但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不规范,竞争不充分,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甚至走过场,在具体采购环节存在陪标、围标现象。一部分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设计不合理、门槛高,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低,个别项目没有按照PPP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是全区推进PPP工作的第二个年头,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PPP工作,确定2016年为PPP项目的“落地之年”,张华厅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PPP各项工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紧紧围绕“推动项目落地”这一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项目推介和对接。今年上半年,自治区依托京蒙合作的平台,在北京召开PPP项目推介会,推进我区优势PPP项目与各行业领军企业、有实力的机构资本、金融财团、咨询机构的合作。另外,自治区也将根据全区PPP示范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全区PPP示范项目落地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推进PPP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抓好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工作部署,自治区4月底之前将组织盟市申报我区第三批PPP项目,同时将优化项目材料和实施方案,准备向国家申报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在申报项目的过程中,各盟市应认真做好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认真测算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确保每一年度所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算支出占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自治区将对盟市所申报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识别和评估,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财政厅PPP项目库,提供增信服务,择优选择部分项目争取第三批国家示范项目。


  (三)积极争取项目奖补资金支持。为推动PPP项目落地,去年底,财政部出台了PPP项目奖补政策。自治区将深入研究国家PPP以奖代补政策,在推动示范项目落地的同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努力化解政府债务。部分盟市率先出台了PPP项目奖补政策,如锡林郭勒盟已经明确安排700万资金对全盟落地的PPP项目进行利息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企业参与到PPP项目建设当中。


  (四)积极争取PPP引导基金支持。今年,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有关方面,共同引导设立了总规模1800亿元的“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拟二次放大到8000亿元,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中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今年3月、4月,自治区财政厅张华厅长带队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先后两次赴财政部,对接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基金相关事宜。4月15日应自治区财政厅邀请,中国PPP基金公司周成跃董事长来我区考察投资项目,并明确表达了要股权投资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项目的意愿。同时,自治区财政厅正积极研究设立PPP引导基金,为PPP项目前期开发和项目落地提供政策和融资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建立了PPP项目落地考核机制、跟踪管理分工责任制和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对盟市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指定专人分盟市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和对口联系,督促各地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推进速度慢、实施不规范的项目将被退出项目库。对执行进度快、运作规范的项目给予更多指导,并推介给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厅内相关处室,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PPP示范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加强工作对接,确保项目尽早落地。


  (六)加强教育培训。今年自治区将组织两个PPP培训班,即综合信息平台培训班和创新投融资及PPP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深化对PPP政策的理解,增强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的实际操作能力,营造推进PPP的良好氛围。


  公共投资处(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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