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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专科学校召开政采工作研讨会

作者: 发布于:2015-03-26 17:52:53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3月24日上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胡永盛同志主持召开了学校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工作研讨会。校办、监察室、财务处、招标办、后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教务处、实训中心、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财务处丁邦建处长、招标办钟庆齐主任分别就《镇江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意见》(镇江高专〔2014〕129号)进行了细致、到位的解读。与会的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地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

  胡书记在充分肯定了学校近两年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工作的同时,就下一步如何构建学校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的市场交易新机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文件精神。各部门、各院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特别是政府采购、自主招标的要求、范围、流程等,财务处和招投标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指导解读文件,随时做好解释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的要求、范围、流程等做好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要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尽招,不搞变通,不搞选择,不打折扣,严格按文件执行。财务处、招标办要主动、热情、高效做好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的前期服务工作、过程服务工作、后期跟踪工作。特别是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规范流程,加强审核,保证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自主招标结果的一致。使用部门要做好调研、方案制定等工作,做到提早计划,周密安排,认真配合。以便财务处、招标办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自主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自主招标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专项监督。监察室加强事前的程序监督和事后的结果监督,实行程序和结果双备案,财务处在报销审核过程中加强审核监督,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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