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政采关 当好"守门员"
近年来,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局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始终坚持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当好政府采购"守门员",积极从源头上构筑防腐墙,有效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2014年,十堰全市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达31.71亿元,同比增19.56%,节约资金2.99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把"七关":
一是严把计划审核关。加大采购计划的审核力度,要求采购单位必须依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计划,凡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办理采购计划。大额的采购项目,要求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同时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压减不必要的开支,有效防止了超标采购或豪华采购。
二是严把方式确认关。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合理使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采购及其他采购方式(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服务,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对同一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手法分批上报的,不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同时,严格单一来源采购,对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论证、公示无质疑后方可实施,防止采购单位以项目特殊为由归避招标采购。
三是严把信息公告关。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及《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招标中标公告管理的通知》,以采购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凡是招标采购信息必须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发布。2014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法规、文件以及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等相关内容1549条,积极吸引供应商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政府采购公平透明、科学高效。
四是严把专家管理关。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市级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细化专家分类品目,不断改造升级专家库系统,增加加密设备,实现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名单密封打印的目标,使政府采购专家抽取使用管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安全。对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好异地开标。此外,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大评审专家培训力度,采取征集一批、培训一批的方式,切实提高评审专家的综合素质和评标水平,增强自觉防范商业贿赂的风险意识。
五是严把合同备案关。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清理市直各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备案手续落实情况,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重审批、轻备案的问题,制发了《关于督促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等事项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之前办理备案手续,对逾期不报并未书面说明情况的,暂停办理该单位政府采购业务。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了对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擅自改变采购方式、采购合同与招标条款不符等问题,确保了政府采购手续完备、运作规范、资金安全。2014年以来,拒绝办理备案项目4个,涉及资金406.7万元。
六是严把项目验收关。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2014年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验收的方式和程序、采购当事人在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并规定对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避免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相互串通,防范以次充好、缺斤短两、降低配置、降低服务等行为的发生。
七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建立"曝光台",加大处罚和公告力度,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处罚,分别对东风第一小学、十堰市海德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泄露政府采购秘密、湖北巡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质造假、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违规操作问题,分别采取全市通报、1年内禁止参与市内政府采购活动、整改期间停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震慑了政府采购当事人,促进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树立了政府采购的良好信誉。
撰 稿 人: 周剑波
单 位: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