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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药具管理中心启动政采工作

作者:黎娴 推荐 发布于:2015-03-13 10:37:59 来源:国家卫计委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关于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复函》,我中心启动了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工作,招标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2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公告

  一、总则

  1、采购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采取全国集中采购方式。

  2、采购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药具管理中心)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全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采购方式:全国集中采购,分省执行采购计划。药具管理中心邀请《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14版)》(以下简称《目录》)内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并组织综合评审。

  4、采购范围:《目录》内企业及产品。

  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为三类:避孕药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及其他(对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企业和投标产品必须是进入《目录》的生产企业及产品。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生产及经营资质,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招标文件对投标企业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投标企业必须符合规定。

  3、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履约能力,能按照计划调拨单或收货方的具体要求组织配送,严格执行合同。药具储运和配送所需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三、采购程序

  1、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2015年度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信息,并向《目录》内生产企业发布招标通知和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下午17:00。

  3、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

  4、从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避孕药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及其他三个专业评审专家组。

  5、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投标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综合评审。

  6、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7、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和全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8、汇总审核全国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制订2015年度全国地方计划生育订购计划,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9、召开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货会,药具管理中心,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全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订购计划与各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四、采购纪律

  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此次采购参评资格。采购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应遵守采购工作纪律,接受监督。

  五、解释权

  以上条款由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爱民 王勇 李静

  电 话:010-62116622 转 3080/307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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