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功举办“政府采购开放日”
2014年12月30日,市政府采购中心成功举办“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采购单位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中心,通过参观服务大厅及评标区、观摩项目评审、中心最新改革事项介绍以及互动交流等形式,让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阳光采购”,同时利用此契机,“开门纳谏”,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提升中心的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心领导向各位代表介绍了“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举办的目的及相关内容安排。随后各位代表来到中心服务大厅,详细了解供应商注册、保证金缴纳、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备案等各项服务项目。参观完服务大厅后,各位代表走进评标区,观摩采购项目现场评审,对于平时不对外开放的评审现场,代表们充满了好奇,不时提问。当得知评审的每一个操作行为都会被计算机系统完整记录、评审过程都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实时直播以及供应商可以申请现场观标时,代表们纷纷表示,如此规范、透明的评审程序是足以让社会放心。
参观结束后,由中心货物采购部、预选采购部和合同部分别向代表们介绍了中心近期主推的改革举措:一是中心货物采购部全面介绍了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目的、做法以及成效。采购人需求(包括预算金额、项目需求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专家信息以及评分情况、评审结果、履约抽检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幅度提升,在全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亦属罕见,对促进我市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公平市场秩序,实现阳光采购有着积极的意义。二是预选采购部介绍了市本级通用类货物实施“商场供货+电商”改革,全面展现了商场供货改革的背景、范围、采购流程以及主要成效。通过全面推行“商场供货+电商”改革,搭建了公平竞争、价格公开透明可比的采购平台,规范了行政支出,降低了采购成本,采购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合同部全面介绍了中心合同备案及履约抽检工作开展情况。以合同备案和履约评价为工作抓手,通过建立网上备案系统和超期未备案通报制度、完善履约评价现场抽检组织形式、加大履约抽检监督力度、合同备案和履约抽检标准化等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改变以往“重招标程序,轻合同履行”的现象,堵塞了制度漏洞。通过图文并茂、大量的数据信息的介绍,代表们充分肯定了中心的改革举措,认为中心的信息公开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商场供货+电商”改革实现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实时同步,与市场更加贴近,降低了采购成本;合同备案和履约评价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互动交流环节,代表们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文件模板化、格式化、商场供货服务质量管理以及市区联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中心领导对代表们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回应,并表示中心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开展“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是我中心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阳光采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活动的开展,代表们表示真正“零距离地感受到了政府阳光采购”,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拉近了社会各界与政府采购工作的距离。同时,通过听取代表们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中心服务质量,营造了关注政府采购、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中心将总结经验,实现“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政府采购工作切实成为一项“接地气、通民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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