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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3:43: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委于近期制定了《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深财规[2015]13号),并经深圳市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发布。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


  具体说来《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明确了市级、区级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事项上的职责与分工。深圳市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会议定点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区级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分工。


  二是强化会议定点招标,充分引入市场竞争。会议定点场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遵循“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价格优惠、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是严格控制价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等。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普通套房和午休房四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和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应不高于本市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开支标准。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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