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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能购买价高质劣的社会“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1-03 13:11:23 来源:蒲公英评论
电子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

  在双流彭镇的成都新东方烹饪学校双流西校区,最近新成立了一个电子阅览室。这对学生来说本该是一件好事情,可是有学生家长却向记者反映,宣称的电子阅览室,实则是收费经营的“黑网吧”。该电子阅览室周五、周六通宵营业,上课期间照常营业,而办了会员卡还有“超级福利”。


  记者拨打了学校官方网站上留下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学校会针对此事进行核查。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推进,高校关于学术和教学的服务机构也逐步面向社会,诸如教学楼的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学校食堂等都从社会物业工资、保安公司等企业机构购买。


  由于这些服务的使用者是教师和学生,而购买方是学校行政管理方,这意味着消费者和卖方并没有直接对话的机会,以至于消费者无法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有效的反馈,甚至给大学教学和科研带来很大麻烦。


  比如说有的学校把教学楼管理承包给物业公司,当教师发现多媒体、黑板出现故障的时候,向物业公司提出修理的时候,物业公司常常拖着不修理,甚至学生开展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学生不能使用为理由拒绝。


  还有的学校把试卷印刷的业务承包给外面印刷厂,以至于才开学就要求老师尽快把期中考试卷出好等待印刷,而且还过期不候,这给教师的教学带来极大麻烦。


  至于食堂外包出现的问题更多,电子阅览室变成网吧也是教学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类似的问题在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反正物业公司的雇用权力并没有在教师和学生手里,物业公司并不理会“客户”的感受。所以很多时候,高校从外面购买的“服务”质量并不是很高。


  高校后勤社会化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向社会购买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是把高校后勤单位成立公司,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由于高校在后勤社会化的过程中,后勤集团剥离的并不彻底,甚至没有能力离开学校独立生存。而在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更容易损害师生利益,形成权利寻租。


  所以说高校购买社会服务的时候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包了之,而需要根据师生反馈淘汰价高质劣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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