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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广PPP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10:27:4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推广PPP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上海推广PPP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已经进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的上海,将在“十三五”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12月23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表示,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同时,还要实现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质量的养老服务产品,更好满足上海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438.6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13.98万人,占总人口的28.8%。


  各方面数据显示,上海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十三五”期间,上海的老龄化程度还将进一步加深,预计到2020年,上海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530万人。


  养老压力的增大,也使得上海要从传统的主要靠政府投入、政府运营、政府管理的养老供给方式,转变为更加发挥市场的作用,切实有效地调动全社会力量来办养老。


  从“十一五”开始,上海提出并开始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也就是90%老人在家庭养老、7%依靠社区养老、3%依靠机构养老。


  时光辉介绍说,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若干意见》明确,要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投资新建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积极推进“委托经营管理”。


  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土地、融资、税收等问题,《若干意见》也将在现有法规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尽最大限度予以突破。


  比如:创新养老服务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开发适合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养老服务贷款给予风险补偿,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支持企业申请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


  再比如,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逾一年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变更;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与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如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等亦有优惠措施。


  在调动全社会力量来办养老的同时,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思政表示,也要推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补需方”机制的建立。


  这其中包括调整和完善支付方式和结构,要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探索建立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衔接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职业年金、人寿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与养老有关的金融产品和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多层次老年保障制度。


  时光辉也表示,上海已经明确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要进行相关的制度安排,目前上海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国家的相关部委也非常支持上海在全国率先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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