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工条例有望出台 建立购买服务论证机制
拥有365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55个街(镇)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投入财政资金3.3亿元左右……这是广州市近年来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一份成绩单。
随着社工服务力量的发展壮大,需要进一步统筹各方面的人力、财力、资源和政策等,并且推动社工立法,健全工作制度。12月7日,笔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广州市民政部门正积极推进落实广州市社会工作立法计划,争取推动《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能在明年出台。同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协调,建立购买服务项目需求调研论证机制,优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布局。
广州持证社会工作者已逾万
据介绍,广州市已逐步建立起“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形成了市、区、街(镇)三级同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格局。目前,全市建有街(镇)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55个,社区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6个,另设有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16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投入财政资金3.3亿元左右。
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这一工作平台,由社工专业人才向社区群众提供涉足家庭服务、长者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残障康复、移居人士服务、农村社工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2015年1—10月,广州市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共服务160万人次;16个专项服务项目共服务约10万人次。
广州市社工机构发展态势日趋多元化,2008年全市只有9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目前这一数量已上涨到365家。其中,在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86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具有高校背景的占22%、企业背景的占58%、志愿者组织转型的占7%。社工人才数量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2008年广州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仅有1070人,目前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已达10248人。
进一步明确社工职业身份
据了解,广州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协调,研究成立全市层面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协调和促进发展工作机构,完善定期的会议制度、沟通协商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等机制;计划建立购买服务项目需求调研论证机制,广泛开展社会需求调研,科学论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准确定位社工服务内容,严格把好项目设立关卡;优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布局,使服务布局更加合理。
今年10月,《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民政部门正积极推进落实广州市社会工作立法计划,争取推动《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能在明年出台。该条例将明确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身份、从业资格、职业操守、基本权利与保障、义务及责任,进一步厘清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立的准则和业务范围,明晰机构、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之间的伦理守则。
据了解,广州市还将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优先购买3A以上等级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服务。制定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出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指标和工时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业自治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行业自律监督、政府监督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监督机制。全面推进社工机构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社工机构淘汰退出机制。出台有关激励、优待和保障政策,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促使社工人才队伍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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