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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举办2015年政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0:14:1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关于举办201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经研究,计划于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讲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二、培训对象


  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以自愿为原则,费用自理,由各单位统一报名,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电子版报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代理机构名称+培训班报名表。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安排培训,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由联络员统一负责报名培训等有关事宜。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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