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节后第一天工作见闻

作者:曹丽芳 发布于:2015-02-28 14:26: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月25日是农历大年初七。春节长假后迎来了第一个工作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及时"切换模式",融入全新的工作中。

  上午8时许,整洁的大厅,灿烂的笑容,闪烁的LED显示屏,温馨的提示,一切准备就绪。8点半,数位采购人、投标人有序的走进招标大厅,不禁眼前一亮,宽敞的办事大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等候前来办事的群众,整个大厅安静得只剩敲击键盘的声音。见到前来参加招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工作人员面带微笑地询问"请问您是来办什么业务的?"

  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认真地为前来办理招投标项目的各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仅上午综合科完成了区数字办的"和平区专网业务整改"、区检察院的"办案设备采购"、区教育局的"组合式液晶触控教学设备"等五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编制工作,涉及预算资金5594550元。接受10余家潜在供应商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报名等事项的电话咨询,科长还亲自接待并答复供应商关于区文体局的"室外健身器材"项目投标疑问。招标科审核通过了6名投标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涉及的项目有区地税局的"信息化内控平台(一期)"、区城管局的2015年全年市政工程设计等若干招标项目;对报名资料不齐备的供应商给予耐心指导,讲解招标及报名工作的详细流程,方便供应商了解采购中心工作,也便于自己工作的开展。合同科接待了两个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办理了龙腾照明有限公司返还"区城管局2015年全年亮化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签订了合同;沈阳添美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区卫生局应急指挥系统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并进行备案;回复了8名供应商关于合同签订的咨询并且发放了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财务及时办理并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约2万元。

  投标人高先生高兴地说:"没想到第一天上班来办事就这么顺利,效率高,服务好,很感谢他们。"

  新年伊始,采购中心的员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新的工作中去,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在推进廉洁型、服务型、科学型、创新型的"四型"交易平台建设方面,"打响了第一炮"。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