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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类老人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作者:谢樱 发布于:2015-02-14 10:12:1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2月14日电(记者谢樱)湖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日前出台《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

  按照方案,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4类老人,包括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年满60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年满65周岁的低保半失能老人、年满80周岁其子女不在当地居住或子女无能力照料的城乡低保老人,均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囊括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养老评估等方面。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及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营运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方案规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在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基础上,优先从同级民政和老龄部门现有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中安排。新增的养老服务内容,当地政府可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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