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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鼓励政府购买 在全省建立服务制度和机制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2-09 10:44: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民生关注度高、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教育、就业、社保、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将更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从而以竞争择优方式选择公共服务承接主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促进转型升级。

  《意见》就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购买程序、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要突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权责明确,加强监管的四项基本原则 。同时,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价、资金拨付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

  《意见》强调,财政部门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评审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了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推开,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建立相关制度体系。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和机制,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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