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多措并举推进"阳光采购"
作者:应放军 发布于:2015-02-04 16:05: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是以评标纪律为根本。为确保公正性,参加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的评委均要求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以上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复杂、难度较大或3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审活动,要求标前组织专家论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在每项采购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采购单位代表、评委、监督审核人员及经办人员都要签字确认。此外,每个开评标室内安装多路视频监控摄像头和声音采集器,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影音同步监控录像,所有音像资料实行自动保存。
二是以信息平台为载体。以省、市二级政府采购网为载体,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政策法规等,及时发布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中标结果预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采购项目公开、信息透明。另一方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建议书审批、采购执行电子化操作,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是以齐抓共管为理念。重大采购项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对采购信息发布、专家评委抽取、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采购行为依法进行。
四是以年度考核为契机。分别开展两年一次的对集中采购机构和中介代理机构的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业务建设、采购绩效、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考核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以考促规范,以考促提升。
五是以履约回访为保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售后服务、履约信誉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弥补"采后"服务这一环节的不足,针对2014年的重点项目开展了回访,回访涉及30个项目, 其中进行对上门走访11个,电话回访19个。回访所涉及的供应商基本都及时交货,提供的货品也符合标书要求,部分交货期还未到或没交货的,也在抓紧赶制中,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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