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 推进政采改革 规范采购活动
作者:黄远斌 发布于:2015-02-04 15:53: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5年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副市长封建强、副秘书长黄维皓、监察局局长李叶义、财政局局长邓骁勇以及各区县政府副县(区)长、财政局局长,各行政事业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等在贵港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去年贵港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打造阳光采购,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充分披露采购信息,打造阳光采购。贵港市财政局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的通知》,实行政府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要求采购文件必须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和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预公示。预公示内容主要是将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内容全部在网上公开,所有潜在投标人、评审专家等可以在网上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规范完善采购文件,有效防范暗箱操作行为。
二是开展批量采购改革,实现规模效益。3月26日贵港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市直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贵财采〔2014〕4号),从2014年4月份起开展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将各采购人较零星的标准化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集中起来,形成批量,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充分公开披露采购信息,让所有供应商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参与竞标。截至12月9日止,已经完成了五期批量集中采购,采购预算金额合计124.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合计94.98万元,节约了29.89万元,节约率23.94%,形成了采购规模效应,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是制定价格指导标准,加强预算管理。12月5日,贵港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贵港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的通知》(贵财采〔2014〕8号),规范采购人采购预算的编制,防止超标准采购,防止浪费,厉行节约。
四是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把好评审关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抽取,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记录评审专家工作表现,对出现不良行为的专家,暂停评审资格;宣传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评审专家库,扩大专家队伍,保证评审专家信息安全性;加强评审专家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促进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地出具评审意见。
五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审批流程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政务公开等,用制度规范和约束监管工作,减少和预防工作出错或徇私舞弊行为。
六是加强执行情况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11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贵财采〔2014〕7号),对市直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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