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抽查政采项目实施及履约验收情况
作者:杨栋 发布于:2015-01-05 11:53: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4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对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2013-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及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进行了抽样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城区排水运行服务中心、长沙学院、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少奇同志纪念馆、长沙商贸旅游技术职业学院7家单位的20个采购项目作为检查对象,涉及音乐器材、科研设备、电脑设备、专业疾控分析仪器、硬件网络储存设备、数据库服务、教材以及工程维修维护等14个采购类别,项目采购金额达1047万元。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相关台账、项目档案资料以及实物查验和实地查看等形式,详细检查了被检查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合同签订、供货售后、合同执行、合同验收、采购资金支付等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采购人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重视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技术较复杂项目还邀请专业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加入验收小组,实施对采购项目的验收;没有发现合同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形,能督促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较好地体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
通过这次检查,也发现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履约验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存在为了支付采购资金,就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的现象,甚至还有同一项目两份不同验收意见的验收报告单;验收的资料不齐全,仅有验收报告单,对照合同和投标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验收的设备及资料交接、用户报告、试运行报告、培训记录、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均未见。
在履约验收工作中不能严格履职,存在与合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少数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被检查单位的项目验收工作普遍存在资料不全,归档资料不规范而且大多数项目的验收资料没有装订成册;采购项目的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资料没有妥善整理存档,散乱摊放,甚至缺失;验收小组的组成、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项目,没有相关的书面资料或资料不详实,也没有一个完整的验收报告。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以此检查为契机,要求各采购人引以为戒,严格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切实增强采购人依法履约验收意识,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履约验收制度。严把资金支付关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协助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审核,凭履约验收报告和采购合同进行采购资金支付,对无验收报告的合同一律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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