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限购每年10万指标 通过摇号或竞价获取
深圳突然限购每年10万个指标
传了两年,否认了两年,但深圳汽车“限牌令”最终还是来了。昨日下午5时40分,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也即是“限牌”。
据悉,本次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调控范围是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深圳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万个,视道路交通运行、大气环境保护和小汽车需求状况适时调整。深圳市政府将在近期出台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中予以明确,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摇号或竞价获取指标
根据该调控管理通告,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深圳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万个,视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今后要在深圳买车,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其中,2万个指标针对电动小汽车;其余8万个为普通小汽车,50%摇号、50%竞拍,并积极探索与碳排放交易相结合的竞拍方式。
据悉,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深圳小汽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自昨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深圳市小汽车转入深圳的,在申请办理小汽车注册、转移、转入深圳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同时,在昨日18时前,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深圳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上牌过户等停办25天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深圳市公安交警、经贸信息、国税部门,到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交易市场),收取截至昨日18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和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和车辆销售信息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此外,还将对截至昨日18时的存量二手小汽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
据悉,在昨日18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但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尚未正式受理其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深圳市变更登记申请的,向深圳市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并取得公证证明后,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深圳市变更登记,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于2015年1月11日18时前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于2015年1月26日18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保存备查。办理上述公证事项无需缴交公证费用。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司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明确申请上述公证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等事项,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自昨日18时起,深圳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深圳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但在昨日18时前已经进入办理程序的,不受暂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