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重新招标对供应商的管理
作者:罗斌 范彩虹 发布于:2014-12-30 16:32: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流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都重新组织招标。如果要重新组织招标,就不能对有可能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作出限制。也就是说,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供应商,应该是既有原来参加投标的,也有新报名参加的。在重新组织的招标中,要给予原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和新报名投标的供应商同等的地位,使他们均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既不能照顾原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也不能关注新报名投标的供应商。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流标后重新组织招标时,会在相关的网站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发放期间,在投标资质要求无更改的前提下,原报名供应商可直接领取标书,新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填写相关的报名手续,资质审查合格后就可领取标书;即原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把重新组织的招标看作是一个新的项目,再与新报名投标的供应商一起进行新的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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