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月底前未发布公告采购计划将作废
近日,珠海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工作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第四季度政府采购工作进度。
据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珠海市全年政府采购工作如期完成,避免出现跨年度采购,《通知》规定,截止12月10日,珠海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管系统不再受理采购计划申报,要求预算单位提早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同时,为保证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工作相对应,本年度已核准为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如果在此之前没有发布,将视同为本年度尚未启动该项工作,采购计划也将作废。如果确实需要开展,只能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采购计划。因而预算单位请和代理机构都要提高效率,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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