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政府采购家具三成以上来自监狱企业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一样,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服装、印刷、金属护栏、办公家具等政府采购项目中,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也将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要提供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目前,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的监狱企业共12家。
具体来说,在包括制服、工作服、病号服、床单被罩、学生小黄帽等服装类中,预算单位要预留本部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在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中,要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各部门、区县在监狱企业满足教科书印制资质及印刷要求的情况下,应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其他日常印刷项目,相关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在包括道路隔离护栏、防撞护栏、标志杆等金属护栏类项目中,采购人应预留本部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在囊括金属办公家具、学生课桌椅、宿舍上下床等办公家具类项目中,采购人同样应预留本部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而对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如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消防设备等,相关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多举措并举,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以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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