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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罗道胜 发布于:2014-12-23 17:09: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年来,宁都县通过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强化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性。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该县严格专家资格认定,建立专家信息库,实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建立违规违纪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职业道德差的专家严肃处理。加强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通过评标现场监督,现场录像和其它方式评价专家的评标态度和质量。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继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素质,实行持证上岗。

  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该县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获取招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公开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同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强化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该县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在开标厅和评标室配备先进电视监控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和评标,使"有形市场"变为更加高效便捷的"无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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