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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乐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

作者:吕锦武 发布于:2014-12-16 16:58:00 来源:西海都市报
  
  为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乐都区通过招投标方式,将洪水、高庙、瞿昙三所敬老院(公建民营)承租给社会组织来经营,并按双方签订的购买协议向入住老年人提供吃、穿、住、行、医及起居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据了解,这三所养老院可收住特殊困难老年人180人,每人每月补助934.5元(含五保供养金)。目前,五保供养金548万元已拨付到位。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对加快推进乐都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改善和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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