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敖汉旗践行74号令确保操作规范
作者:郭万虎 发布于:2014-12-15 14:57: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网讯(通讯员 郭万虎)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深入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领会政府采购最新工作要求。采购中心认为,74号令的出台充分体现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简政放权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向和原则,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审批程序、采购流程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让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更加有章可循。
三是监督采购人不得规避公开招标。落实74号令规定是重要工作,但公开招标仍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依法能够通过公开招标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以其他理由使用非招标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四是明确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不同之处。对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成立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成员按照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程度和谈判情况,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轮次,要求各供应商在实质性响应的情况下,统一在会场报出不超过三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谈判承诺和最后报价。对于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各供应商在看到询价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就采购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响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而且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相关部门的人员同时开启确认,使询价程序更加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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