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5 11:35:46 来源:财政部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财政支出管理的总体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等办法。逐步建立政府采购评价制度,围绕价格、质量、效益等核心要素,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二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约束机制,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政府采购严格按预算执行,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注重政府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明确政府采购执行中各自的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项目需求的管理,督促采购人研究项目需求,力求采购需求标准完整、准确、合规。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建立评审专家评价和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努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做好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协议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承诺情况等。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要求,逐步建立可操作性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在采购产品时,建立绿色节能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制度、再生能源及科技创新等涉及产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社会发展目标方面发挥政府采购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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