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政采实现三大“突破”
作者:赵介友 发布于:2014-12-13 19:59: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近年来积极围绕“理顺机制、加强监督、促进规范、发挥功能”的采购理念,实现了政府采购“三大突破”,资金节支率超过10%。
一是实现采购管理上的“大突破”。在采购范围、项目申报、供应商准入等方面相继出台了《枣阳市政府采购目录》、《枣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枣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资金结算、合同履行等操作程序上制订《枣阳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在处罚方法上与监察局联合下发《枣阳市政府采购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制定出台《枣阳市政府采购内部运行规程》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实现了采购管理上的突破。
二是实现采购范围上的“大突破”。在采购范围上,该市重点抓好货物、服务采购招标投标的同时,还重点抓好工程采购,并将城建维修项目、水利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等工程纳入政府采购之中,实现了采购范围上的大突破。
三是实现采购程序上的“大突破”。枣阳市制定供应商审核发证准入制度,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放证书,凭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他们还初步建立了供应商库、技术专家信息库,积极邀请审计、监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与政府采购效益的评估和跟踪检查,确保监督产生实效,实现了采购程序上的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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