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汉忠:明确监管职责 引导代理机良性竞争发展 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汤汉忠发发言(摘要)
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采购法》作出的三处修订是政府采购改革深化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许可,并不是放任不管,更需要强化服务和从业监管。因此广州市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后续监管进行了四点探索。
一是依法行政,放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范围。出台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我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过渡期代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问题。规定凡在财政部、省财政厅完成纸质、视同完成纸质登记、网上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在广州市开展代理业务,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后赋予相关业务操作权限。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对代理机构尤其是新进入的广州市代理机构开展免费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网络操作流程、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质疑案件处理等进行培训,特别注重培训的时效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代理机构普遍反映培训效果良好。
三是梳理流程,破解代理业务各节点难题。目前正对代理业务的全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对接受委托代、制作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抽取专家、组织评审、采购结果确认和合同签订、质疑信访案件处理、档案管理等9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监管措施和建议,并对代理机构进行风险提示。
四是严格监管,净化代理业务市场环境。对违法违纪的代理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我建议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尽快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从代理机构的基本执业条件、事中和事后监管要点、行政处理和处罚措施方面予以明确,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同时,还要适应政府采购监管由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出台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的相关文件,引导代理机构参与其中,从同质化竞争、价格竞争向专业化、差异化竞争发展。汇集代理机构日常代理业务中遇到的难题,分别归类予以政策指导。对代理机构进行诚信评价,建立相关的激励与惩罚机制,让公正专业、诚实守信的代理机构蒸蒸日上,让图一时之利而妄顾公正诚信、投机取巧的代理机构被市场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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