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认真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2 16:12:42 来源:财政部
蕲春县提出2015年实行全口径综合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做到四统:
一是预算内外收入统编。各单位非税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非义务教育收费,均按照2013、2014年两年收入平均实绩,核定单位2015年收入基数,纳入部门预算,并核定单位支出控制数。在编制预算时,要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的实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凡属隐瞒收入或收支体外循环或转稼支出的行为,一经查出按违犯财经法纪论处。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也是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是财政供给标准统一。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财政全额供给,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全县统一按基本工资的12%和6%标准执行,工会经费按上年供给标准执行。不管是否具有执收执罚职能,不管单位收费多与少,基本支出财政全额保证。
三是项目支出比例统减。2015年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增加新的项目支出,同时对已有的专项支出要在2014年基础上压缩10-30%,对一些固定项目要根据政策和工作实际调整为一年一定项目。对2014年没有使用绩效的项目,2015年要坚决减掉。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只减不增。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工作经费用在工作岗位上,专项经费用在实际项目上,确保有限财力用在事业发展上。
四是政府财力全面统筹。实现全额保障的基本前提就是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用公权取得的一切收入都姓公,属于政府的可用财力,必须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增强政府统筹调控财力。收入是支出的前提,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追加和减少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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