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开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0 16:51:39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以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着重提高收入质量,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和财政收支稳定在合理区间,民生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明确的2014年改革目标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注重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水平,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机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省级所有国有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首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省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算;内容进一步细化,首次实现了政府及各部门支出预算全部公开到功能科目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推进公开全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建立了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改革财政资金分配和支持方式,扩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试点。推进专项资金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滚动预算试点,在细化编制2015年预算的同时,明确各项目今后两年的规模。实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建立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平衡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强化激励约束、坚持财力下倾、提升分配绩效的原则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方向,2014年年初我厅提请省政府调整完善了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苏政发[2014]12号)。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体制在保持财力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出台了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税收增量返还、降低对城镇建设等相关税收增量的集中比例以及省级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多项政策措施。据测算,2014年省级财力下倾约89亿元,2014-2017年省级财力累计下倾超过500亿元。
  三是深化和扩大“营改增”试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电信行业扩围试点工作,完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体系,针对少数税负增加行业及时出台过渡性扶持政策。截至三季度末,“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及广播影视),全省试点纳税人已达31.1万户。试点以来,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309.6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入库253.2亿元,占81.8%;小规模纳税人入库56.4亿元,占18.2%。全省累计减税288.7亿元,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29.2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59.5亿元。
  四是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市、县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向省级报备制度,省级各部门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实行审批制度。加大债务风险系数调节力度,严控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积极开展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重点保障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等民生公益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大力推广应用PPP模式,为拓宽公益性项目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探索经验。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