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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 确立三项新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4-12-09 17:51: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2月8日,笔者从资阳市雁江区获悉,雁江区近日就政府采购工作建立三项制度,从文件会审会签、项目报告咨询、拍卖工作机制三个方面着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文件会审会签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采购项目后,制定项目负责人初编采购问价,中心内部研究会审,再发采购人、财政采监会签后再上网发布,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二是建立重大项目报告咨询制度。在采购金额较大、需求特殊的项目前,须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对需求特殊的采购项目,在编制采购文件前须向相关专家咨询;重要项目的采购文件可向区政府或政府常务会报告研究。该机制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执行效果较好。

  三是建立区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联合拍卖工作机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受理竞买人报名,收取保证金,协助宣传、拍卖会场的组织等;拍卖人负责编制竞标文件、发布公告、落实拍卖会场、组织拍卖以及签发成交确认书等。这一机制可更大限度地保证项目机密,在把握拍卖进程方面发挥重要效用。

  据了解,此项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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