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作者: 发布于:2014-12-09 17:07:57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建章立制,部署推进试点,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进行动员部署。拟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今年9月18日和9月29日,分两批次在遂宁市、成都市召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提出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各类流程和注意事项。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准确掌握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稳步推进。制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对试点内容、责任分工、推进步骤和工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在省级和市县两个层面开展试点。省级相关部门在养老、农业、教育、体育、住房保障5个领域,首批选择居家养老服务、人工影响天气、农业社会化、学前教育、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6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目前,绵阳、乐山等市已经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遂宁、攀枝花、自贡、绵竹、广汉等地已经在市政管理、居家养老、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领域选择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二、困难及问题
(一)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现行服务采购的一些程序和制度规定难以适应购买公共服务的需要,许多地方在开展工作中对购买内容、范围、程序以及方式等具体政策问题还存在疑虑。
(二)社会力量承接能力有限。我国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规模较小,承接服务和筹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强。部分领域购买服务选择余地有限,有时甚至会出现有需求“买不着”的尴尬情况。
(三)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存在不公平竞争。在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过程中草根社会组织常处于劣势,特别是新生的小型社会组织缺乏机会,而一些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社会组织则具有相当优势。
三、意见及建议
(一)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推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路径,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出台相关条例和办法,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展公共服务购买行为搭建法律框架。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框架,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及社会组织培育等政策措施。
(三)坚持培育扶持并重,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制度,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和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并重,把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开展购买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募集资金参与服务。
(四)维护“公平竞争”,构建事业单位加快改革的倒逼机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出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安排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相互约束,探索事业单位“以事定员”管理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让行业协会、商会走上民间化、市场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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