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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浮山提升投资评审质量

作者:通讯员 陈 强 发布于:2014-12-08 16:41: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近年来紧紧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从强化预算编制和财政基础管理入手,到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集中采购等机制,加强了财政全方位监管质量。

  坚持依法评审

  一是抓制度落实。坚持用《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指导全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先后制定了《浮山县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等制度,确定了财政评审的工作规范性。二是抓责任落实。加强评审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从评审起始资料受理,到项目现场踏勘,从预(决)算的审核,到出具评审报告,都责任到人,相互配合协调,相互监督促进。三是抓评审依据。依据《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及《临汾浮山材料信息表》,交通、桥梁项目评审依据《国家公路预算定额》和当地材料评估,国土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依据《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同时,对投资额度50万元以下的包括小型项目新建、改建、修缮,依据《建设工程估价办法》审核,标准统一,结合市场价格动态调整,做到该核增的核增,该核减的核减。

  坚持阳光运行

  一是把好资料受理关。要求送审方按《评审项目资料清单》认真如实填写评审资料,评审方严格审查评审资料是否合理、完整,双方签字盖章后进入评审程序。二是做好现场踏勘关。要求项目方、施工方、监理方和评审方四方都同时出现在建设场地,评审方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到现场,踏勘结果做到四方相互知情和认可。三是把好评审初稿核对关。编审出的评审初稿,通知送审方逐项核对,并认真填写核对表,若存在有异议的部分立即提出合理意见,共同核查解决,若没有异议,在投标期限前五个工作日内由评审方出具正式评审报告。同时开好四方例会,定期召开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评审方四方工程联系会议。

  坚持全程监管

  一是开工前会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一起对地形地势及设计标高现场认定,以便在决算认定增减项目内容。二是开工期间每个施工阶段都不定期踏勘评审,详实记录和多方位摄影,监控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点监控隐蔽工程和主体关键部分项目工程事项,对确实需有重大变更做法和追加工程量的问题,经四方同意核准工程量后方可实施,要求建设方通知设计方,出具变更设计图纸。三是竣工决算评审认真、细致和准确。严格开展竣工决算评审,依据实测实量和定额标准,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不唯虚,编审决算书,出具评审报告。

  坚持创新机制

  一是树立评审就是服务意识。财政部门从自身实际出发,设身处地,实事求是的为每个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多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升评审监管层次。二是建立评审信息平台。利用评审中心专业技术和信息资源,主动加强与业务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共同享用价格信息和市场信息,共同监管好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确立精以求精的评审理念。对每项评审项目都慎之又慎,既依法办事,又合乎实际,既坚持勤俭办事,又合乎科学,严谨细致的进行好各个环节的评审工作,不断推进全县评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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