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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品招标新方案传承“带量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4-12-08 14:22: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四川省卫计委11月24日下发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改革原有采购方式,拟实行省级平台集中挂网,各市(州)或联合采购体依托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带量采购”。

  新招标方案的亮点在于不再区分基药与非基药,秉承国家卫计委的“分类采购”思路,并将此前福建、湖北、上海、江苏的“带量采购”思路传承延续下来。

  业内人士分析,“带量采购”不再以价格作为评价标准,以前单靠价格取胜的企业将不再具有竞争优势。实力较强的企业凭借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上的优势,更有可能在竞争中取胜,利于行业整合。

  “带量采购”是亮点

  根据方案,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增补目录、四川省现行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四川将上述目录内药品划分为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定点生产药品、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等4大具体采购类别进行采购。也就是说,方案不再对药品区分基药与非基药。

  同时,四川着力建立和完善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即省采购平台),制定统一药品上网规则,实行药品集中上网,使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上下衔接的药品采购模式。

  定点生产药品按照挂网竞价方式进行招标;低价药品则按照西药不超3元、中成药不超5元的日均费用进行挂网竞价;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由医疗机构在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格以下自行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由医疗机构在最高挂网限价以下采购。其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将由各市州在统一挂网限价的基础上单独组织带量采购,即二次议价,也就是说在挂网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刀”竞价。

  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指出,四川的招标方案与福建、湖北、上海、江苏的招标思路可谓一脉相承,皆沿袭了“带量采购”的思路,这一思路有望在全国进行推广。

  中国药科大学陈永法教授介绍,“量价挂钩”是世卫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规范。依据国际通行做法,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应和采购数量、回款时间以及配送半径相结合,采购批量越大、回款时间和配送半径越短,价格就应该越低。我国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就是在基本药物招标时兼顾药品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做到量价挂钩,把需求集中起来,通过“量”的方式,达到合理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

  行业整合料加速

  “带量采购”对于医药行业而言,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可以促进优胜劣汰和行业整合。

  我国药品“带量采购”起源于上海“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闵行采购模式,后来被安徽省进一步发展完善,最终形成以“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制”和“一品三剂型两规格”为主要特点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模式。香港特区政府药品招标采购中,对用量稳定,每年支出超过100万港币的药品,实施“中央”供应合同采购,承诺使用量,通过制定采购量以获得最佳优惠,多年来实施效果良好。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带量采购”在各省的执行中出了许多问题,主要是因经验不足,对药品用量估算失误,导致预算采购量和实际采购量差距较大,使得带量采购没能很好地实施下去。

  “‘带量采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增加了对采购数量的约定,使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紧密联系起来。这种方式不再单纯以价格作为评价标准,以前单靠价格取胜的企业将不再具有竞争优势。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根据所要供应的品种数量,组织批量生产与规模销售,通过量的提升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合理降低投标价格,同时凭借其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上的优势,更有可能在竞争中取胜。”陈永法分析称,这样会促进许多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子公司,使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劣质企业必然会被市场机制所淘汰,使资源重新整合,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促使医药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带量采购”还有利于药价的降低。对于药企来说,产量越大,平均在单个产品上的管理费用、原料采购成本必然会下降。对中标的供货企业而言,虽然主动把价格降了下来,但质优价廉的药品却能获得销量上的升级,通过量的提升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既有效降低了药价,又保证了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最终实现以量取利的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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