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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税 打牢政采工作四个基础

作者:综合 发布于:2014-12-08 13:41: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以下简称"宁夏国税")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增强依法采购意识,完善组织、制度、监督、运行"四个体系"建设,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自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以来,先后完成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项目387个,实现采购预算7.4亿元,节约资金5513万元,节支率达7%,资金使用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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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宁夏国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现场

  突出宣传引导打牢思想基础 宁夏国税不断扩大政策宣传渠道,突出政府采购的政策宣传引导。在政策宣传上,利用每年税务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时机,对政府采购工作涉及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专门强调,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求各级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同时,通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和财务会议等形式,宣传讲解采购规定和程序,强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在政策引导上,采取专题教育、以会代训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从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树立依法采购的观念,从思想上打牢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

  突出服务职能打牢业务基础 近年来,围绕"营改增"试点和金税工程等重点工作,努力把握征管改革动向,注意基层实际需求,较好地完成了一批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赢得了系统内外的好评。每一项采购都能做到事前有预算、有审批,事中有记录、有监督,事后有纪要、有通报,保证了采购活动有效开展。先后完成了计算机设备、小型机、信息化建设应用软件开发、网线改造等项目的采购,为税收信息化提供了有力支持;完成了普通发票、服装制作等多个重大项目采购,保障了税收工作正常开展。同时,采购过程中坚持优先采购国产、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中小型微利企业产品,2013年节能产品采购占货物类采购总量的97%,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导向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突出预算意识打牢监管基础 在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科学准确、细化具体编制预算,增强了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减少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严格按照总局通用办公设备配备管理办法和标准编制采购预算,采购的设备和软件等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验收、登记固定资产,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把采购预算与财务监管相结合,该局在每年的财务工作检查中,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检查范围,落实采购预算、程序操作及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基层单位认真改进,有效强化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突出采购程序打牢廉政基础 该局始终把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作为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本着科学、简约、管用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报批报备、信息公告、开标评标、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自治区局到县(区)局均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事前有签报、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汇报。凡需对外发布公告和招标文件,必须履行签字审批程序。

  重大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提出采购方式建议,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结束后向采购领导小组报告采购结果,严格各环节工作程序,减少政府采购工作的随意性,做到了信息公开、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将纪检监察和督察内审等部门监督、领导和干部职工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立项审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实现全方位监督。在实施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中,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的事项,以局领导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在全系统进行公开,确保采购程序合法、采购环节透明、采购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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