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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倡导绿色采购

作者:通讯员 刘艳 发布于:2014-12-02 15:30: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发挥政府机构的节能表率作用、发展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山东省临沂市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一是不断完善针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单位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二是要求采购单位必须在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做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具体规定,包括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等。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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