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技能培训
考核32家代理机构,划分分值梯度,拟要求代理机构加强法律宣传力度
(记者 杨三辉)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已如期完成。本次考核自2014年9月开始,对在该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满一年的所有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3年度依法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考核。被考核的32家代理机构,成绩达90分以上的有15家,80分以上的有8家, 70分以上的有6家,70分以下的有1家,另还有3家代理机构由于2013年未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未进行考核。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齐天生强调,根据代理机构考核成绩分值将代理机构划分几个梯度,这样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后,给广大采购人提供一个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为采购代理市场起到净化作用。
齐天生表示,经过几年的发展,该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础工作建设稳步发展、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专职人员队伍不断扩大、管理制度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服务意识日益增强。通过本次考核,也为监管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重要依据。
"今年已经组织4批,明年还会加大培训力度,力求对每个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都能够培训到,提高工作人员实务操作技能。"齐天生说,由于个别代理机构缺少法律知识,对待供应商质疑答复敷衍,政策解释不专业、不到位,造成供应商反复质疑,甚至形成有效投诉,严重影响了采购效率。通过本次考核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付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3〕235号)等,也可以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学习法律政策,使采购活动依法有效进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治区部分优秀的代理机构从招标公告到最后的签订合同,凡是涉及采购活动中的记录,都整理装订成册,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各留一份。齐天生说,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能够使采购活动明明白白进行,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中一切质疑都可以有据可查,也方便相关部门审计、财务检查等,下一步会将这种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针对检查中部分代理机构招标中标公告发布、公告期限不规范;招标信息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或发布面窄。齐天生表示,不仅要做到发布公告面广,还要求延长招标文件购买日期与开标日期之间的时间,给供应商留够充足的准备投标文件时间。
规范收费标准,自治区对代理机构售卖的招标文件金额有上限要求,带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能超过500元,普通招标文件售价在300元以内。要求代理机构降低供应商的投标成本,最终是为了节约采购人采购成本,降低采购价格。
齐天生说,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门槛降低,只有规范代理机构操作行为,提高代理机构的操作技能,才能减少采购质疑和投诉,保证采购效率。他表示,仅有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操作还是不够,下一步,自治区还要印发通知,要求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活动中要加强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减少质疑和无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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