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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财政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

作者:通讯员朱信楠范志国 发布于:2014-11-24 11:46:19 来源:济宁日报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点,对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时提供明确需求的责任,全方位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严把专管员“入口关”。要求各预算单位推荐本单位从事财务、行政后勤管理等部门的优秀在职人员作为政府采购专管员,每单位专管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采购专管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运作。

  加强采购业务培训。坚持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专门印制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所有专管员人手一册,便于其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有关法规政策,全面增强了专管员的用权履责能力。

  强化专管员监管。要求政府采购专管员在执业过程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截至目前,市直365个单位设立了567名政府采购专管员。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试点一年来,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了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采购效率得到了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实现了突破式增长。同时,该制度的实行进一步丰富了我市政府采购专业化、职业化制度的内容。(通讯员朱信楠范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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