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越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作者:越城 发布于:2014-11-17 13:41: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于每年11月底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计划。二做好资金来源审核工作,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三是按照年度资金计划及建设内容、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进度审核拨付资金。四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建设期和竣工后的财务管理工作。(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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